浙贝母不宜连作,轮作间隔时间宜2年以上,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水旱轮作。可与玉米、大豆、甘薯、芋头等作物轮作,前作以禾本科和豆科作物为宜。
浙贝母在5月上、中旬当浙贝母地上部枯萎时,商品田鱗茎即可收获。在后作可适当推迟的情况下,商品田鳞茎应在地上部分完全枯萎后收获,因地上部分枯萎期间地下鱗茎仍在增长。选晴天收获,阴雨天起土会使商品浙贝母腐烂,造成损失。
浙江产区一般在9月中旬至10月下旬栽种,前后持续一个半月左右。江苏产区以9月中旬至10月上旬为宜。栽种时间不宜过迟,若迟至11月以后栽种,根系生长差,植株矮小,叶小,二杆发育不良而减产。栽种时,种子地先栽,随挖随栽,商品地后栽。
浙贝母加工工序大概分为洗泥、挖心分档、去皮拌贝壳粉、干燥4个步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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